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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运作机制及其启示
引用本文:殷健敏,黄伟.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运作机制及其启示[J].上海金融,2013(7).
作者姓名:殷健敏  黄伟
作者单位: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200120
摘    要:我国台湾地区根据其2011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设立了“金融消费评议中心”,采用评议机制,中立、公平、有效地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同时承担金融消费者教育功能.台湾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以考虑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解决中心,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裁断案件,切实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关 键 词:金融消费纠纷  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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