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运作机制及其启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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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殷健敏,黄伟.我国台湾地区“金融消费评议中心”运作机制及其启示[J].上海金融,201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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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殷健敏 黄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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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上海,200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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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我国台湾地区根据其2011年“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设立了“金融消费评议中心”,采用评议机制,中立、公平、有效地解决金融消费纠纷,同时承担金融消费者教育功能.台湾地区的先进经验对我们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可以考虑由金融行政管理部门建立金融消费纠纷解决中心,聘请外部专业人士裁断案件,切实有效地保护金融消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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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金融消费纠纷 台湾金融消费评议中心 金融消费者保护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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