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国营林场的改革 |
| |
引用本文: | 李春生.浅议国营林场的改革[J].林业经济,1986(6). |
| |
作者姓名: | 李春生 |
| |
作者单位: | 林业部办公厅 |
| |
摘 要: | 一、进一步搞好国营林场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我国现有国营林场4,145个,职21256万人,经营面积7.7亿亩。其中有林地面积3.6亿亩,占全国森林面积的20%,蓄积量15亿立方米,占全国森林总蓄积量的15%,建国以来造林保存面积1亿多亩,占全国造林保存面积的25%。三十多年来,国营林场已向国家提供大小径级的商品材7,000多万立方米。现有森林,不仅发挥着较大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每年提供600多万立方米的商品材,并以3%的生长率为国家创造着财富。国营林场正在成为我国培育森林资源的可靠后备基地,即将成为我国林区经济的重要支柱。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