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罪行法定与自由裁量的相容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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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冀翔.论罪行法定与自由裁量的相容性[J].时代经贸,2007,5(12Z):224-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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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冀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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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安学院,湖北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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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中有一个经典原则,即罪刑法定原则。其基本内涵用经典格言概括为“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在当今司法活动中,这个原则的运用和实施还有一些不完善的地方。如何将这个原则和自由裁量有机的相容起来,是摆在当今司法实践的一个重要课题。在今后的法学研究和实践中,司法人员及广大学者应继续探讨,完善二者的相容性问题,这对于法学进步和发展有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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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司法实践 罪刑法定 自由裁量 相容 改进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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