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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中外比较
引用本文:黄克勤,晏华.股票期权会计处理的中外比较[J].时代经贸,2007,5(11X):162-162,170.
作者姓名:黄克勤  晏华
作者单位:深圳大学经济学院,广东深圳
摘    要:1引言 2005年12月3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允许已完成股改的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可以采用公开发行新股时预留股份、向激励对象发行股份、回购公司股份等三种方式作为股票来源实施股权激励计划。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对股份支付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也以独立的会计准则加以规范,确定了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股份支付交易费用化的确认计量原则。

关 键 词:中外比较  会计处理  股票期权  股权激励计划  企业会计准则  公司股权  上市公司  发行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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