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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压抑:中国金融不安全的根源
作者姓名:吴晓灵
作者单位:全国人大财经委
摘    要:保护公民的财产权是宪法的基本精神之一。无论是使用财产还是通过财产获取收益,其先决条件都是拥有对财产自由处置权利。公民财产处置权可以表现为无偿的方式,比如消费;也可以是有偿的方式,比如投资股票债券、或把财产出租以谋求收益。这种行为都具有融通资金的功能,在这个过程中风险自担,并不涉及公众的利益,我们要充分尊重这种权利的运用,这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

关 键 词:中国金融  金融压抑  安全  市场经济发展  财产权  基本精神  融通资金  处置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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