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于3月26日正式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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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锦锋,陈才坡.《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于3月26日正式施行[J].福建质量管理,2015(3):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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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锦锋 陈才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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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日前,记者从福建省海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获悉,福建省人民政府第3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福建省海上搜寻救助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规定》于2015年3月26日正式施行。《规定》中指出,政府履行海上搜救职责,有关单位及人员履行海上搜救义务,有关海上搜救行动的开展,都将得到法律的保障和约束。近年来,福建省海洋经济、港航经济、海洋渔业快速发展,台湾海峡通航船舶密度日益增大,2014年福建沿海进出港船舶总数为96.92万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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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海上搜救 进出港船舶 海洋经济 海洋渔业 福建沿海 常务会议 搜救工作 遇险人员 水上交通 风浪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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