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法律语言特点之模糊性及其作用 |
| |
引用本文: | 张元炜.试论法律语言特点之模糊性及其作用[J].魅力中国,2010(29):226-226. |
| |
作者姓名: | 张元炜 |
| |
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0031 |
| |
摘 要: | 法律作为统治阶级的工具具有权威性,因为法律语言必须具有强制性和准确性,如此所有适用法律调整范围的人方能明了自己的行为受到什么样的约束。然而法律又需要具有广泛的调整型和持久的生命力,这就决定了法律语言除了强制性、调节性、文化性、精确性等特征之外,还需要具有模糊性。第一大部分由法律语言的特点入手,引出模糊性的重要性;接着介绍了对模糊性的科学认识,以及模糊性和准确性和辩证关系。第二部分是法律语言模糊性特点的作用,模糊性在法律语言中恰当的运用,可以既不失法律语言的精准,使其既具有准确和权威的调整力,又能保持持久的生命力。
|
关 键 词: | 法律 语言 特点 模糊性 作用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