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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盘点
摘    要:权威发布财政部、发改委免征小型微型企业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为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促进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近日联合下发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3年内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关 键 词:中国对外贸易  营业税  财政部  行政事业性收费  增值税  微型企业  海外投资  民营企业  跨国公司  海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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