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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仲裁监督制度的完善
引用本文:孙璐.论我国仲裁监督制度的完善[J].东方企业文化,2013(19):202.
作者姓名:孙璐
作者单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对仲裁进行监督的必要性仲裁作为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因其灵活性、效率性和保密性等特点被广泛应用于民商事案件中。仲裁不同于法院的审判,前者可以说民间性的,后者则是公权性的。根据仲裁的特征,仲裁员由当事人的授权而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决,因此,仲裁员具有一定的类似法官的裁决权,这种权力学者称之为仲裁权,正如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所言,故需要对仲裁进行监督,否则仲裁原本的公正性就会受到质疑。并且,这种仲裁权是来源于当事人的授权,若仲裁没有受到监督,势必影响当

关 键 词:仲裁庭  仲裁员  当事人  司法监督  监督制度  仲裁法  仲裁委员会  仲裁协会  仲裁权  民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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