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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若干问题探析
引用本文:王守俊.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若干问题探析[J].经济研究导刊,2013(35):298-299.
作者姓名:王守俊
作者单位: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法律系,北京100048
摘    要: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客体是国家对农用地的管理和保护秩序,客观方面是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其核心是改变被占农用地用途造成农用地的毁坏。因此,对于合法占用农用地后改变其用途造成农用地大量毁坏的也应认定构成本罪。

关 键 词: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客体  客观要件  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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