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正当使用“清润”不侵权
作者姓名:梁宏安
作者单位: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
摘    要:最近,江苏省连云港工商局案件讨论会作出决定,对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在生产的欧莱雅化妆品的包装盒上印制、使用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清润”文字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这是怎么回事呢?事情还得从头说起。

关 键 词:注册商标  苏州尚美国际化妆品有限公司  《商标法》  商标注册人  商标侵权  中国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