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作中的投资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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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朝晖.监理工作中的投资控制[J].中国商界:上半月,2011(4):109-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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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朝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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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厦门合诚水运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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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1988年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开始试点,5年后逐步推行。199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法律制度形式正式做出规定。工程监理是对工程建设有关的活动的“监理”,是一项目标性很明确的具体行为,它有巡视、检查、评价、控制等从旁纠偏、督促目标实现的意思。工程监理作为一种以严密制度为特征的综合管理行为,按照国际惯例,以FIDIC(FIDIC是国际咨询工程师协会的法文缩写,有人称FIDIC是国际承包工程的“圣经”。可以说,FIDIC是集工业发达国家土木建筑业上百年的经验,把工程技术、法律、经济和管理等有机结合起来的一个合同条件)管理模式为基础,强调对工程建设项目在特定时空范围内的全方位及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以期达到项目建设的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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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资控制 投资阶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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