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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综合评价与分析
摘    要:为准确掌握我国当前各省(区、市)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水平,了解不同地区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建设的区域差异及发展特征,文章从三个方面展开研究。首先,依据森林旅游相关理论将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划分为森林旅游外部生态环境和森林旅游内部生态环境两部分;其次,遵循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借鉴参考前人研究成果和政府相关政策文件,构建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最后,应用综合指数法对森林旅游外部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内部环境发展水平及森林旅游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分别进行测度。结果显示:森林旅游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比较均衡,将平均值设定为100,最高值为191.52(天津),最低值为50.50(宁夏),最高水平约是最低水平的3.8倍。森林旅游外部生态环境发展水平相对均衡,将平均值设定为100,最高值为238.83(上海),最低值为49.06(陕西),最高水平约是最低水平的4.8倍。森林旅游内部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差距较大,将平均值设定为100,最高值为242.54(天津),最低值为39.55(宁夏),最高水平约是最低水平的6倍。得出结论:我国森林旅游外部生态环境发展水平、内部环境发展水平及森林旅游生态环境综合发展水平都比较低;森林旅游生态环境发展水平与各省(区、市)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经济水平并无必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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