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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业税收筹划策略与技巧
引用本文:周佩珊,蔡昌.服务业税收筹划策略与技巧[J].商业会计,2006(4).
作者姓名:周佩珊  蔡昌
作者单位:深圳大工业区综合服务中心,山东财政学院会计学院
摘    要:一、服务业的涉税分析 (一)服务业营业税征税范围服务性企业以提供旅游、饮食、娱乐、租赁等各种服务为主营业务,其相对应的营业税税目为“服务业”、“娱乐业”和“文化体育业”;除此之外,有的服务企业还会发生提供其他服务、转让无形资产和销售不动产等业务。本文重点介绍“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转让无形资产”税目的征税范围,以及服务性企业经常遇到的应征营业税的各种特殊业务。 (二)服务业涉及的混合销售、兼营行为征税问题 1.混合销售行为。所谓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应征增值税的货物,又涉及应征收营业税的劳务。比如,卡拉OK歌舞厅在向顾客提供服务的同时,向顾客销售各种饮料,这就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按照规定,服务性企业(不包括加工和修理修配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提供劳务,应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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