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存款保险制度是一个国家为了保护存款人的利益和国家的金融程序稳定,通过法律形式建立的一种在银行因意外事故破产进行债务清偿的制度。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开办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都要遵守国家的有关要求参加存款保险,交纳一定的保费,在经营中如果出现支付危机或破产倒闭,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如数支付客户的存款时,就由存款保险机构按照有关规定支付一定额度的存款,以维护客户的利益和国家秩序的稳定。存款保险制度最早于1829年在美国纽约创立,承担银行券及存款的赔偿责任;捷克于1924年建立了“信用及存款保险制度”。20世纪30年代的世界金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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