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枭雄——给人下套等于给己上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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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贤青,伯倩.资本枭雄——给人下套等于给己上吊[J].三联竞争力,2008(11):32-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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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贤青 伯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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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如今距离沈太福出事已整整15年。这个改革开放后“第一非法集资案”,以13.7亿元集资额而葬送了沈太福性命。尽管其身后的“无锡邓斌非法集资案”,融资额32亿元远高于沈太福,但影响力大大弱于沈太福。如果今天看来,沈太福为“节能电机”而集资,无非是一桩很平常的“项目融资”。但在15年前,沈太福要搞技术开发,没人给他投钱,他必须用暴利诱惑和高明骗术,而行骗就要找靠山造背景,自然要花钱买通官员打通关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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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非法集资案 资本 项目融资 改革开放 节能电机 技术开发 邓斌 高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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