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199年分税制改革后,我国财政体制步入以分税制为基础的分级财政轨道。几年来的实践证明,1994年的财政体制改革,基本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其积极作用已然显现,尽管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但我国的财政体制已实现了来之不易的成功转变,主要表现在:一是充分调动了地方各级政府依法理财的积极性,促进了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增强了中央财政的主导地位和宏观调控能力;二是在政企关系方面,使中央和地方政府都开始走上不再按照企业行政隶属关系,而是按照税种组织财政收入的新轨道;三是在中央和地方关系方面,大大提高了财力分配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但与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规范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相比,目前的财政体制在中央与地方及地方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方面,财政收支管理体制方面,预算管理体制方面,税制方面等亦不便理之处,还有待进一步的改进和完善,具体可从下述方面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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