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林匹克标志呆护应“依法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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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思卡.奥林匹克标志呆护应“依法办事”[J].市场周刊,2008(9):54-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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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思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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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据2008年7月6日《人民日报》《广告请勿“傍”奥运》一文称:“从7月11日开始,北京将对主要地区、机场、车站、奥运场馆周边地区进行广告控制。任何非奥运合作企业,在广告宣传中不得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相关元素。媒体开办奥运相关栏目,也不得与非奥运合作企业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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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奥林匹克标志 依法办事 奥运场馆 《人民日报》 广告宣传 合作企业 周边地区 企业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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