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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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志伟.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探索[J].黑龙江劳动,2003(7):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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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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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实行有毒有害工种提前退休制度是国家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职工的一种劳动保护性措施。有毒有害工种的确认,一直是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审批,一经批准确定,基本不再改变,以后按工种名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享受有关政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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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劳动行政部门 国家 手续 国务院 制度 劳动保护 职工 工种 准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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