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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思考
引用本文:管亚梅.对我国会计法律问题的思考[J].新智慧,2002(3):18-19.
作者姓名:管亚梅
摘    要:现行法规中重视行政及刑事的处罚,轻视民事处罚。我国的经济体制原从计划经济中脱胎而来,现有的法规还是体现了较多的计划经济色彩,即往往比较重视行政及刑事的法律处罚,而轻视民事法律关系的调节,例如,在《证券法》中,用了很大篇幅描述提供虚假会计信息应承担的行政责任及刑事责任,仅在第62,69,161,202以及207条中,简单地提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的责任人应承担赔偿民事责任,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至于什么是虚假会计信息,如何认定虚假会计信息,如何处理这一民事责任,几乎没有涉及,这就给具体的司法判决带来了很大的不确定性。即使在《会计法》中也是只字不提会计问题中的民事责任问题。类似的问题,也反映在《公司法》,《合同法》等其他有关的经济法规中。

关 键 词:中国  会计法律  影响因素  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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