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责令补缴社会保险费该不该有时间限制
摘    要: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现象较为普遍,其中包括:(1)应缴未缴,如实际工作时间是2008年1月至2010年12月,但单位只缴纳了2009年1月至2010年12月的社保费;(2)未足额缴费,如月工资是6000元,缴费基数仅按2500元计算。社会保险相关部门在获知相关事实后,是否应当责令用人单位补缴,是否应当存在时间限制?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费  工作时间  用人单位  缴费基数  2009年  社保费  月工资  缴纳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