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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德国民法善意取得构成要件的思考
作者姓名:李霞丽
作者单位:南通市体育运动学校,江苏南通226005
摘    要:德国民法善意取得构成要件在内容上有着与众不同的特点。鉴于我国现行民事法律尚未建立完整科学的善意取得制度,因此,借鉴德国民法关于善意取得制度的立法经验与理论成果,可以实现我国善意取得制度的科学化、严谨化、可行化。

关 键 词:德国民法  善意取得  构成要件  立法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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