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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摘    要:
《江苏省集体合同条例》作为地方法规。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望各地企联、企业家协会按照条例中第八条规定.作为当地企业代表组织。与同级劳动保障部门和总工会一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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