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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港对主要生产单位实行经理负责制
引用本文:杨建民.秦皇岛港对主要生产单位实行经理负责制[J].交通企业管理,1987(2).
作者姓名:杨建民
作者单位:秦皇岛港本刊通讯员
摘    要:秦皇岛港于3月25日召开体制改革大会,宣布撤销第一、第二、第三、第四作业区和铁路运输管理处,相应地成立四个装卸公司和铁路运输公司,对这五个公司实行经理负责制,并由管理局和局党委任命了公司经理和党委书记.会上还宣布了与之配套的《秦皇岛港内部体制改革和职责划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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