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修订后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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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耿晓燕.浅析修订后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J].绿色财会,2007(5):2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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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耿晓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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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疆天山西部林业局新源林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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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为了加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财政部于2006年10月修订了《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新疆根据财政部制定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和《新疆天然林保护工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及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新疆天保工程实际,制定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使用实施细则》,下面结合我自治区的实施细则对修订后的《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管理规定》的理解加以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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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天然林保护工程财政资金 财政资金管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修订 使用效益 工程实施 天保工程 财政部 |
修稿时间: | 04 5 2007 12:00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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