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教学方法之选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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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伍玉功.法理学教学方法之选择[J].经济师,2008(4):126-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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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伍玉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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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法律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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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湖南省教育厅2007立项的教改课题《公安院校法理学教学改革研究》的一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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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方法是科学的生命,教学方法是学科的生命,更是教育者和被教育者的生命。教学方法没有好坏、优劣之分。只有合理与不合理、适合与不适合之分。合理、适合的教学方法必须根据教学内容和教学对象的具体情况来决定。为此,法理学教学必须杜绝单一死板的教学方法,选择多样灵活的教学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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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理学 教学方法 讲授教学法 |
文章编号: | 1004-4914(2008)04-12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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