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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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宋雨佩.我国增值税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进设想[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评价,2008(10):44-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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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宋雨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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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五常市国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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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我国增值税是指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获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种税。从理论上讲,由于增值税是以增值额为课税对象,也就是说,增值税只对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入中没有征过税的那部分增值额征税,对销售额中属于以前环节已征过税的那部分销售额则不再征税,从而使增值税具有有效避免重复征税的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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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重复征税 税款抵扣 “消费型”增值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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