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引用本文:沙新燕.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税务和会计处理[J].电子财会,2010(2):38-41.
作者姓名:沙新燕
作者单位:江苏洪泽县财政局,223100
摘    要:新税法规定,企业合并可根据合并时股权支付比例和是否要支付合并对价等情况,分别按公允价值和原账面价值作为计税基础进行税务处理;但是,新会计准则规定。企业合并按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也分别按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确定合并企业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而且,税务上与会计上适用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条件呈交错状态,导致在不同条件下合并企业在合并时取得资产、负债的入账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产生暂时性差异,并因此需要进行一系列的纳税调整以及递延所得税的确认和转回。本文以新税法和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为依据,分析研究同一控制下吸收合并中合并企业的税务和会计处理。

关 键 词:吸收合并  特殊性税务处理  同一控制  账面价值  计税基础  暂时性差异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