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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反思与重构
引用本文:许迎春,刘琦,文贯中.我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的反思与重构[J].城市发展研究,2015(7):31-36.
作者姓名:许迎春  刘琦  文贯中
作者单位:1. 中国矿业大学文法学院,江苏徐州,221116;2. 上海财经大学高等研究院,上海,200433;美国三一学院经济系,康涅狄格州哈特福德,06106
基金项目: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资助(2014XT07),江苏省社科联课题项目“中美土地征收制度比较研究”(13SQC-020),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美国管制性征收制度研究”(14CFX010)
摘    要:我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是典型的行政计划型配置制度,存在诸多缺陷,这种严格的政府管制,导致市场机制无法在土地市场上发挥作用,在实际运作当中引起了许多不利的后果。为了建立开放竞争、统一有序的土地市场,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我国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必须回归匡正市场失灵的辅助本色,加强公众的民主参与,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变静态规划为动态规划,并构筑土地用途管制的激励机制。

关 键 词:土地用途  管制  市场机制

The System of Land-Using regulation in China: Reflection and Reconstruction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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