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部在销售无证产品 |
| |
引用本文: | 陈卫.经营部在销售无证产品[J].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02(5):16-16. |
| |
作者姓名: | 陈卫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处 |
| |
摘 要: | 根据《中国质量技术监督》杂志2002年第3期《是伪造许可证还是无证》一文提供的案情,笔者认为第三种意见比较符合法律的规定。理由如下: 生产许可证标志不是质量标志。国家质检总局《关于贯彻产品质量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指出,“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行为是指在产品、标签、包装上,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方式非法制作、编造、捏造或非法标注质量标志以及擅自使用未获批准的质量标志的行为。“质量标志”包括我国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或认可的产品质量认证标志,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可见,质量标志应当是能够表明
|
关 键 词: | 无证产品 产品质量法 生产许可证标志 行政处罚 质量技术监督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