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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枇杷、桂圆申报地标有突破
摘    要: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08年第40号公告,正式受理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该公告的发布,标志上述两项产品顺利通过国家质检总局的形式审查,进入为期2个月的公示阶段。公示期满后,国家质检总局将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审查合格后,国家质检总局将正式对莆田枇杷、莆田桂圆实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关 键 词:莆田  枇杷  桂圆  国家质检总局  地标  申报  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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