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名单
摘    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公告一、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产品已结束换(发)证工作,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均为5年;二、未获得上述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不得生产该产品,销售单位不得销售无生产许可证的产品。违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处;三、新投产、新转产上述产品的企业,应当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申请生产许可证。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