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辽宁省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 |
| |
引用本文: | 隋丹.2016年辽宁省鞍山市法定传染病疫情分析[J].中国药物经济学,2018(3):33-36. |
| |
作者姓名: | 隋丹 |
| |
作者单位: | 1.鞍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114000; |
| |
摘 要: | 目的通过对鞍山市2016年法定传染病的发病情况和流行特征进行分析,为制定和调整传染病防制策略、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提供科学依据。方法运用描述性流行病学方法,对鞍山市2016年全年法定传染病发病概况、流行特征及重点传染病进行分析。结果 2016年鞍山市报告法定传染病17种8032例,死亡30例,发病率为232.14/10万人,死亡率为0.87/10万人,死亡占法定传染病发病总数的0.37%。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为手足口病、肺结核、病毒性肝炎、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梅毒。结论肠道传染病、吸道传染病和血源及性传播疾病仍是严重威胁全市居民身体健康的主要病种,应针对重点疾病分布特点,制订综合性防治措施,有效降低传染病发病率。
|
关 键 词: | 法定传染病 疫情 流行特征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