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森林破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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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克亮,潘晨光.采取有效措施 制止森林破坏[J].中国农村观察,198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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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克亮 潘晨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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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中国社会科学院农业经济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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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解放以来,我国森林资源遭到多次破坏,一些地区已残存无几。据林业部门统计,我国森林年生长量为1.8亿立米,年计划内采伐量约5,000万立米,而计划外的采伐量却达1.7亿立米,是计划内采伐量的3倍多。南方集体林区从1976~1981年的5年里,森林面积减少13.6%,蓄积量减少21%左右。湖南省1976年普查森林资源为1.9亿立米,1981年只剩1.4亿立米,5年减26.3%。福建省1957~1978年的22年中,森林资源消耗量为3.16亿立米,生长量为2.71亿立米,消耗量超过生长量14.1%,平均每年出现森林赤字202万立米;1979年赤字上升到385万立米,超过生长量的20.8%,1980、1981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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