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委会应走职业化发展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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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林叔权.业委会应走职业化发展道路[J].住宅与房地产,2013(7):57-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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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林叔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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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包括业主、业主大会筹备组成员、业委会委员、学界等一提到业委会,必言其“公益性”,并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业委会委员资格中的“公益心”作为佐证。在珠海,当人们知道业委会可办税务登记时,普遍表现出十分惊讶——业委会可办税务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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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业委会 职业化发展 《物业管理条例》 道路 业主大会 税务登记 公益性 筹备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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