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轮补选实无必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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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本林.多轮补选实无必要[J].住宅与房地产,2013(7):2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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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本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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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正泰置业业主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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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本次《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修订工作过程中,广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两次向社会公开征求修改意见,充分体现了政府开门立法,增强立法科学性与合理性的务实精神,得到了社会公众的普遍关注和积极参与。受此开门立法之诚意感动,笔者作为一名外地业主,在通过新浪微博向法制办宫方微博提交修订建议的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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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制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 补选 开门立法 社会公众 修订工作 物业管理 修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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