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年来,中国反垄断执法部门逐渐加强对维持转售价格(RPM)案件的调查和执法力度,先后查处了"茅台五粮液案"、"进口奶粉案"等。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还宣判了首例RPM民事案件——"锐邦诉强生案"。这些案件在"RPM认定"、"举证责任承担"、"专家证词效力"等法律问题上具有一定的示范性作用,但是对RPM的"定性"("违约性"、"违法性"和"合理性")和处罚的"定量"上还有些概念混淆和处罚不准的问题。本文通过对"锐邦诉强生案"及相关案件的法律经济学分析,对RPM行为的"适用法律选择"进行"定性"和"定量"研究,明确概念、理清思路,为未来类似纵向垄断案件的执法及司法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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