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域名预留不合法 知名网站受保护
引用本文:李燕蓉.域名预留不合法 知名网站受保护[J].北京工商,2003(6):36-37.
作者姓名:李燕蓉
摘    要:案情 2000年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开始受理中文域名注册,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率先向CNNIC申请注册“阿里巴巴”中文域名,被告知该域名一由CNNIC预留。同年11月,申请在后的阿里巴巴(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成功注册了“阿里巴巴”中文域名。正普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CNNIC依据“先申请先注册”的原则撤销阿里巴巴

关 键 词:域名预留  网站  中文域名注册  商标权利  案例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