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目前,我国的电子商务越来越普及,网络资源的共享性与电子商务的发展给广大网络交易者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同时也产生了很多新的问题,相较于传统意义上的交易方式,电子商务具有开放性、虚拟性等特点,这些特点导致了对消费者的知情权、隐私权、损害赔偿权等权利保护的不足;此外,虚假广告的难以判定,网络合同格式化更大程度的阻碍了消费者的交易自由和交易公平的实现.针对这些问题,我国应从网络交易过程中、违约或解约情况下以及争议处理过程中这三个不同的阶段分别予以规范,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加强国际合作,充分保护电子化交易形式下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电子商务环境下的交易秩序,进一步促进电子商务在我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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