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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秩序职责应是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体职能——访经济学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韩康
引用本文:杨越.承担秩序职责应是市场经济中政府的主体职能——访经济学家、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韩康[J].中国市场,2001(6):16-18.
作者姓名:杨越
摘    要:<正>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政府如何转变职能,使之同市场化的进程相协调,并发挥其应当发挥的作用,这一直是经济理论界关注的话题。近来,一些经济学家再次提到了研究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为它不仅影响到市场化改革的进程,而且关系到中国最终会搞成一种什么样子的市场经济模式。为此,记者走访了经济学家、中国国家行政学院科研部主任韩康教授。 政府的主体职能应转变到承担秩序责任方面

关 键 词:中国  市场经济  政府职能  市场秩序  经济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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