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1年国务院颁布试点进行营业税改为征缴增值税,这个方案被提出之后,国家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颁布的试点运行方案后做出了关于交通运输业和一部分服务业开始试点营改增的具体实施办法,明确指出了交通运输业和服务业开始试行的日期是从2012年的1月1日,并且试点城市从上海开始。北京已经于2012年9月1日启动“营改增”试点,成为继上海之后第二个正式进行“营改增”的城市。增值税与营业税作为两个性质不同的税种,其征收范围和税率等基本内容存在着众多的差异,尤其是营业税在沿用多年的情况下要试行缩小征收范围甚至有可能被撤销的一个税种,试行的过程和结果有待检验。国务院试行该项方案是本着为企业减负,创新和优化税务环境,调整和重置当前的税务工作。社会各界对此次营改增对各行业企业的税负带来的变化非常关注,本文从试点行业的具体承担的税负大小进行现实数字的比较,重点研究营改增带来的税负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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