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政策信息
作者单位:邮电部办公厅
摘    要:邮电部9月4日发布《邮电企业职工考核升级试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规定,凡邮电企业固定职工和合同制工人均应考核升级,但不包括:实行学徒期或熟练期的职工,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实行见习期或实习期(含新参加工作直接定级)的职工,参加工作不满二年的;重新就业的合同制工人和从非邮电系统调入的职工,进入邮电企业工作不满一年的。考核的内容,一是劳动态度,主要考核工作态度、遵章守纪、职业道德等;二是工作业绩,主要考核岗位职责完成情况、劳动成果(质量、数量)以及安全生产、物质消耗、劳动出勤、积累劳动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