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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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史雪娜,刘玉娟,刘兢轶.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J].北方经济,2015(4):66-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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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史雪娜 刘玉娟 刘兢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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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金融学院;河北金融学院;河北金融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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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2014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201402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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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必要性
(一)民间资本需拓宽投资渠道
民间资本一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资本,主要存在于民营企业和家庭。大量游离的民间资本,鉴于其逐利性和松散性,投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以储蓄的形式存放于银行,导致低收益,或者流入民间借贷领域,甚至滋生非法集资,导致较高的投资风险,不利于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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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间资本 农村 投资渠道 资本一般 投资风险 社会稳定 渠道比较 民营企业 民间借贷 金融机构 非法集资 松散性 非政府 游离 银行 收益 家庭 储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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