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
引用本文:史雪娜,刘玉娟,刘兢轶.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J].北方经济,2015(4):66-68.
作者姓名:史雪娜  刘玉娟  刘兢轶
作者单位:河北金融学院;河北金融学院;河北金融学院
基金项目:2014年保定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问题研究》(20140247)。
摘    要:一、民间资本发起设立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必要性
  (一)民间资本需拓宽投资渠道
  民间资本一般定义为非政府拥有的资本,主要存在于民营企业和家庭。大量游离的民间资本,鉴于其逐利性和松散性,投资渠道比较狭窄,主要以储蓄的形式存放于银行,导致低收益,或者流入民间借贷领域,甚至滋生非法集资,导致较高的投资风险,不利于社会稳定。

关 键 词:民间资本  农村  投资渠道  资本一般  投资风险  社会稳定  渠道比较  民营企业  民间借贷  金融机构  非法集资  松散性  非政府  游离  银行  收益  家庭  储蓄
本文献已被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