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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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智婷,张晓.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障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以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为例[J].北方经济,2015(3):59-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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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智婷 张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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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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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称基本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在我国,1990年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我国的养老保险由三个部分(或层次)组成,第一部分是基本养老保险,第二部分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部分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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