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之比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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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先成,陈进军.±地增值税清算方法之比较[J].税收征纳,2014(11):22-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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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先成 陈进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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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在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调研中发现,基层主管地税机关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分别采用了下列两种不同的计算方法(简称甲计算法和乙计算法)。甲计算法:在同一个房地产开发项目中,先按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门面房、车库、其他房开产品等,单独采用房开产品销售收入比例或房开产品定额成本比例或其它合理方法,分别计算各房开产品的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据以计算各房开产品应纳的土地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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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增值税 清算方法 产品销售收入 房地产开发项目 普通住宅 计算法 地税机关 基层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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