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商品房广告具有法律效力
摘    要:如今,只要翻开报纸、打开电视,商品房广告扑面而来,这些广告无一例外地亮出各种条件,让人为之心动。可是,其中有不少广告存在着概念不清、误导消费者情况。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为…

关 键 词:商品房  法律效力  销售广告  宣传资料  房屋价格  要约邀请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