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串货”行为的举报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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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保生.处理“串货”行为的举报引发的思考[J].工商行政管理,2011(20):55-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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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保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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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林州市工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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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中,A市工商局接到某品牌纸尿裤生产公司(以下简称厂家)的书面举报,反映某商店销售假冒该厂家注册商标的纸尿裤。根据举报,A市工商局执法人员与厂家在A市的代理商一起,对某商店进行现场检查。代理商以厂家名义出具了鉴定意见,结论为该商店销售的纸尿裤为假冒该公司厂名、厂址、以及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没有说明鉴别方法和假冒商品的具体特征。据此,执法人员依法当场扣押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的纸尿裤90件,案值12000余元,并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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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举报 注册商标专用权 行为 假冒伪劣商品 执法人员 纸尿裤 专项行动 知识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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