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财政”该休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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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牛梅.“土地财政”该休矣[J].合作经济与科技,2007(7X):79-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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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牛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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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所谓“土地财政”,是指一些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来源过度依赖房地产收入的情形。特别是发达地区地方政府,从土地上产生的收入占到地方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地方政府近乎无成本地从农民手中征地(农民获得土地补偿金仅占土地转让收入与增值收入的2%~3%,相当部分地区还不到2%),然后以“市场价”批租给房地产开发商和各类工商企业。发达地区的政府财政就是一个“土地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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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土地财政 房地产收入 地方财政收入 土地转让收入 房地产开发商 政府财政 地方政府 发达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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