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赠与保险的法律效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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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凌湄,王卫国.论赠与保险的法律效力[J].中国保险,2014(5):57-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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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凌湄 王卫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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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农业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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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案情回顾某年5月,某策划公司为推动高考书籍和光盘的销售,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对每购买一套书籍和光盘的顾客,赠送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年12月,获赠保险的客户中有1名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其受益人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发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并且也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字同意。以此为由,保险公司发出了拒赔通知书,受益人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对该保险合同不具有保险利益,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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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保险公司 法律效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 策划公司 意外事故 公司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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