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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赠与保险的法律效力
引用本文:凌湄,王卫国.论赠与保险的法律效力[J].中国保险,2014(5):57-58.
作者姓名:凌湄  王卫国
作者单位:河北农业大学
摘    要:案情回顾某年5月,某策划公司为推动高考书籍和光盘的销售,通过向保险公司购买,对每购买一套书籍和光盘的顾客,赠送一份保额为1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同年12月,获赠保险的客户中有1名被保险人发生意外事故死亡,其受益人到保险公司要求赔付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发现,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并不具有保险利益,并且也没有被保险人的签字同意。以此为由,保险公司发出了拒赔通知书,受益人不服,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投保人对该保险合同不具有保险利益,判决保险合同无效,保险公司返还保险费。

关 键 词:保险公司  法律效力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利益  策划公司  意外事故  公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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