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兼论招标文件发布行为的双重法律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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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奚庆.投标保证金相关法律问题研究——兼论招标文件发布行为的双重法律性质[J].特区经济,2009(11):241-2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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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奚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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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南京大学法学院; [2]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江苏南京2100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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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投标保证金是指由投标人以其所有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向招标人提供的,保证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参加招标活动的担保。狭义的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形式,从性质上应为非典型担保形式——保证金担保或押金担保。招标文件包含有实体性内容与程序性内容,与之相应在法律性质上招标人发布招标文件的行为分别具有要约邀请和要约的法律属性。其中,关于程序性内容的合同是投标担保的主合同,投标保证金所担保的对象即为程序性合同所规定的投标人义务。狭义的投标保证金合同与主合同于投标截止时间到达时同时成立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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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投标保证金 非典型担保 招标文件 程序性内容 实体性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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